近日,邢台市人民政府印发《邢台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(暂行)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办法》),标志着该市已构建完备的城市更新工作机制和政策支持体系,城市更新行动将进一步提速。
《实施办法》明确城市更新区域范围为邢台市信都区、襄都区、任泽区、南和区、邢台经开区、邢台高新区(邢东新区)。城市更新以片区为单元,在市、区两级层面推动。
对列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的项目,《实施办法》明确土地、资金、不动产登记、行政审批等方面的支持政策。该市提出,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(城乡规划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)的前提下,鼓励地上地下立体开发建设,科学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。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通过公开、公平、公正方式参与城市更新项目。开辟城市更新项目绿色通道,精简项目审批事项和环节,构建快速审批流程,提高项目审批效率。对城市更新重点项目,可采取“一事一议”方式,从项目审批、土地供应、用地调整、方案制定、资源配给、资金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,更好保障项目落地。